为确保2013年清明节期间景区总体工作安全,顺畅有序,按照“忙而不乱,安全有序”的原则,特制订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效协调组织和广泛动员公安、民政、旅游、工商、卫生、药监、宗教、交通、综合执法、供电、移动、联通等相关单位和部门,积极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旅游接待保障工作,确保景区安全、平稳、和谐、有序的旅游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管理严格,秩序良好,服务周到”的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和小组对清明节期间的活动务必高度重视,早谋划,早部署,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切实做到领导挂帅,计划周密,职责明确,措施到位,确保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 三、组织领导 清明节期间,由羊山景区和县直有关单位、部门组成联合指挥部,统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落实、督查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和工作。 指挥部成员由景区党政班子成员、羊山镇两委成员,县直有关单位、部门各工作组组长、副组长等组成。 总 指 挥:胡桂生(县委常委、副县长、羊山景区党工委书记) 芮芳月(羊山景区党工委常务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总指挥:周为东(羊山景区党工委副书记、陵园副调研员) 张长锁(县民政局局长) 任保生(县文物旅游局局长) 周 永(羊山景区党工委副书记、县文物旅游局副局长、景区运营管理公司总经理) 朱智慧(羊山景区管委会副主任、羊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建军(羊山景区管委会副主任、陵园管委会副主任、景区运营管理公司书记) 张新华(羊山景区管委会副主任、景区运营管理公司副总经理) 指挥部办公地点设在陵园宾舍。 下设十三个工作组: (一)主题文化区管理组 组 长:张长锁(县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 :李建军(羊山景区管委会副主任、陵园管委会副主任、景区运营管理公司书记) 成 员:民政局工作人员、陵园管理人员、羊山景区展馆部管理人员和安保人员 工作任务:负责清明节期间悼念革命烈士和群众祭奠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指挥、协调;维护主题文化纪念区旅游秩序,保障游客安全。 工作要求:由县民政局和陵园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清明节期间三馆闭馆,管理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在各自展馆前设咨询服务处,疏导游客,维护馆舍设施安全。 (二)地质公园管理组 组 长:朱智慧(景区管委会副主任、羊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渠永文(景区管委会主任助理、规划局局长) 周焕启(景区管委会主任助理、地质公园管理办公室主任) 成 员:景区规划局工作人员、地质公园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羊山镇政府工作人员 工作任务:负责维护地质公园(包括地质公园南门和36计园区)的旅游秩序,提前排查安全隐患,在有可能出现安全事故的部位,树立醒目的警示标识,安排专门人员值班,严格把守,确保游客安全。 工作要求:由地质公园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方案。保障责任区域内道路畅通、治安稳定、无安全隐患等,对破坏设施、穿越围栏等行为及时制止。 (三)宗教场所管理组 组 长:胡东朋(县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成 员:县民宗局工作人员、崇德寺管理人员 工作任务:负责维护崇德寺等宗教场所正常的宗教活动秩序,打击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工作要求:由县民宗局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重点防范拥挤、踩踏和火灾等事故。 (四)安全保卫组 组 长:徐志新(县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 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县公安局干警、县交通局工作人员,景区全体安保人员在景区内配合工作 工作任务:县公安局(含交警、消防)负责景区内外治安、消防管理和景区周边道路的封闭管理;县交通局负责南谢线的道路交通管理。 工作要求:由县公安局和交通局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负责社会治安整顿、安全保卫与应急处置、道路交通管制和疏导、消防安全、抢险救助等工作;负责协调一至二辆消防车在景区待命,并制定安全保卫、道路交通疏导方案。在羊山湖南岸及崇德寺处安排警力,及时制止破坏景区封闭护网、翻越围墙的行为。 (五)市场秩序管理组 组 长:杨新喜(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群立(县工商局副局长) 成 员:县综合执法局、县工商局工作人员,镇综合执法人员 工作任务:负责镇区市场经营秩序管理和镇区环境卫生管理和整治。 工作要求:由县综合执法局和工商局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在清明节期间对镇区市场进行统一划分,维护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及时查处打击划地收钱、强买强卖、哄抬物价、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不法行为。 (六)运营管理组 组 长:周 永(羊山景区党工委副书记、县文物旅游局副局长、景区运营管理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崔 峰(羊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刘亚丽(景区运营管理公司副总经理) 周中见(景区运营管理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景区市场部、经营部、园务部工作人员,羊山镇综合执法人员、羊山办事处和东四村工作人员 工作任务:维护景区内正常运营秩序。 工作要求:由市场部、经营部、园务部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做好元帅路、广场北街等临时营业摊点的安排管理,加强旅游接待、景区封闭、运营等管理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七)景区环境卫生管理组 组 长:张新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景区运营管理公司副总经理) 副组长:张 翔(景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成 员:景区园务部保洁人员、陵园工作人员 工作任务:负责景区环境卫生管理和整治。 工作要求:由园务部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清明节期间做到时时保洁,垃圾及时清理、处理,禁止随地焚烧,确保景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八)卫生防疫组 组 长:刘汉卿(县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殿庆(县药监局副局长) 成 员:县卫生局、县药监局、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县人民医院、羊山医院医护人员 工作任务:负责突发事件的医疗救助工作和食品卫生安全。 工作要求:由卫生局和药监局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清明节期间(4月2、3、5日)确保在景区内配备一辆救护车、两名以上医务人员(带应急药品及救援设备);清明节当天(4日)分别在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和曹公亭设置两个医疗点,各备一辆救护车。同时,药监局负责监督景区周边和工作人员就餐点的食品卫生安全,疾控中心人员随时搞好健康知识宣传及应急处理。 (九)新闻宣传组 组 长:周钦强(金乡新闻主编) 副组长:周小丽(景区规划局副局长、宣传负责人) 成 员:县新闻中心、电视台工作人员,景区宣传人员 工作任务:负责公告发布、新闻报道和宣传推介工作。 工作要求:由景区宣传部门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县新闻中心和县电台、电视台分别安排摄影、摄像和文字记者,固定一辆新闻采访车,全程跟踪采访报道清明节期间的各项活动。 宣传内容及方式:(1)全面宣传各地群众云集景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传统教育及祭扫烈士墓的活动,及时发布游客人数。(2)广大游客文明游览、助人为乐的新人新事,对不文明行为及时曝光。(3)宣传报道县直各有关单位部门、羊山景区(羊山镇)工作人员及执勤干警热情服务、创造优良旅游环境的典型事迹。(4)电视台、《金乡新闻》报、县政府门户网站分别开辟“清明看羊山”专题、专栏。 (十)咨询服务组 组 长:赵 晶(县旅游局副局长、景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朱汤泉(县旅游局局长助理、办公室主任) 成 员:县旅游局工作人员、景区游客中心工作人员 工作任务:提供咨询服务,处理游客投诉,宣传旅游法规,做好便民服务。 工作要求:由县旅游局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十一)信访稳定组 组 长:李宪廷(羊山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李新江(羊山镇羊山办事处党总支书记) 李佰超(羊山镇葛山办事处党总支书记) 成 员:羊山镇和羊山、葛山办事处工作人员 工作任务:负责信访稳定等群众工作。 工作要求:由羊山镇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指挥部设在东四村办公室。要做到群众服务中心公开接访,防止出现无人处理的问题。确保渠道畅通,对出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解决,并对可能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排查处理。 (十二)接待服务组 组 长:周亚鹏(景区党政办副主任、羊山镇党委委员) 副组长:曹圣方(景区规划局副局长、接待办主任) 成 员:景区党政办工作人员 工作任务:做好各项接待服务工作。 工作要求:由接待办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十三)后勤保障组 组 长:李玉峰(景区财政局副局长) 副组长:周亚鹏(景区党政办副主任、羊山镇党委委员) 成 员:县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工作人员,景区党政办、财政局工作人员 工作任务:负责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等工作的协调保障,负责工作人员的就餐安排等后勤服务工作。 工作要求:由党政办和财政局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要至少协调一辆移动通讯车清明节期间在景区值班,包装节日期间的供电、供水和通讯畅通。安排至少二处工作人员就餐点。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工作小组要形成统一领导、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全体工作人员要保持信息畅通,发生情况及时汇报,妥善处理,全力以赴保障清明节期间景区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做好安全保障。各工作小组要提早制定清明节工作应急预案,工作预案和人员名单3月30日前报办景区办公室,由景区统一制作发放清明节活动工作证,建立健全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完善景区的安全保障设施,对群众缅怀祭奠和游玩活动的范围、聚集规模、时间路线等进行科学评估和合理安排,安全有序地引导游客开展活动。 (三)热情周到服务。运营管理公司要增设便民服务设施,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提高服务质量;景区内的工程要全部停工,施工人员要做好施工现场的封闭管理,确保游客安全。 (四)深入宣传引导。要利用清明节群众集中开展祭扫活动的有利时机,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互动,宣传景区文化,宣传缅怀英烈的爱国主义情怀,发挥清明节在传承传统美德、弘扬优秀文化、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促进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 (五)强化监督检查。要切实加强对各组和办公室的监督,完善各项安全措施,规范服务内容和程序,做好清明节期间景区旅游接待活动的各项工作,并重点加强节日期间景区安全保障和规范服务的检查,妥善处理群众的投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五、时间安排 4月2、3、5日 8:00----18:00 4月4日 6:00--- 18:00 值班人员中午统一安排就餐,严禁饮酒。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917000 景区邮箱:ysjq8758908@163.com
羊山景区党工委、管委会 201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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